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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倫坡獎終身巨匠獎得主、《紐約時報》暢銷書作者——勞倫斯.卜洛克雅賊系列最新力作

這一天,羅登拔的二手書店裡呈現一個神秘訪客,他高價僱用羅登拔去一間博物館偷《班傑明的奇幻旅程》的原稿。
在經營“貴賓狗工廠”的同性戀好友卡洛琳的協助下,羅登拔順利完成任務,但與此同時,有個喜愛藝術的富孀家裡失竊了,讓賤嘴警察雷不禁分說找上羅登拔。該富孀不只家中被闖佛門,乃至還不明緣由地往生了。這樁命案以及神秘訪客有何關聯?羅登拔要如作甚自己洗脫嫌疑呢
新登場的“台中兩人群組”又會在羅登拔一段接著一段的奇幻旅程中,扮演甚麼奧妙逗趣的角色呢?

【名家舉薦】
“在犯法推理小說界,只有一個作家,最接近無可取代的巨匠約翰.麥唐諾
……他就是勞倫斯.卜洛克。”
——史蒂芬.金

“跟著偷盜以及辣手的謀殺案件逐一解決,讀者看得痛快淋漓,同時也陶醉於卜洛克不落俗套的幽默,和他處理各方詭計時的俐落手法。卜洛克擁有一項傑出的稟賦——可等閒擄獲推理迷的心,就象他書中主角羅登拔在開鎖時那般不費吹灰之力。”
——出版人週刊

“世人期待已經久的萬人迷竊賊柏尼.羅登拔回來了,老書迷必定都會大聲喝彩……本書趣味十足,對於話爆笑,情節復雜精采,不可思議,一個個人物都是你想請回家吃飯的對像。”
——本日美國

“以懸疑調味,以笑料鋪底,此書是本日菜單中最厚味的一道菜。”
——《聖地牙哥聯合論壇報》




內文試閱

  時當蒲月某個星期二約莫十一點十五分,我棲坐在巴尼嘉書店櫃檯後頭的凳子上。我正在品味克里斯多弗史瑪特的長詩〈神的羔羊中有喜樂〉,一邊還撥了隻懶洋洋的眼睛看著一名腳踏涼鞋、身穿牛崽褲的窈窕美眉。她的卡其襯衫配備了那種卷起袖子後,可以幫忙固定住的連釦小布襟,而她的一隻卷袖下頭則模糊露出了一小截刺青。我看不出圖樣是甚麼,由於露出來的不多,而且我也沒撥空去猜或者思想起,她的人體構造的哪一個隱密部位或許還有別的刺青。我的注意力比較是集中在從她肩膀垂掛下來的大包包,和那本她看得好生專心的法蘭克諾瑞斯的小說。

  而現在我則要開始審視我的貓,喬佛瑞,我唸到這一行,然後便把目光掉轉到窗口,審視起我自己的貓,雷佛。窗台有那末一方空間是晴天時太陽可以想辦法照到的,而那,就是牠的寶座─晴雨皆然。有時候牠會舒展自己的肢體一如貓族所做,有時候牠會無心識的動動爪子,由於老鼠呈現在牠的夢裡。無非這會兒我看牠應當是啥都沒干。

  在這同時,我的顧客已經經從她的大包包取出了手機。她把小說放下,手指開始繁忙起來。終於,她將手機放回袋子,然後閃著一臉的燦笑把法蘭克.諾瑞斯拿到櫃檯。

  “這本書我四周找了許久,”她說,滿臉成功樣子。“歷盡千辛萬苦,由於我無論書名仍是作者都想不起來。”

  “難找這就有瞭解釋。”

  “可一當我看到這本書,”她說,一邊揮動著該書。“我的頭腦馬上喀個一響。”

  “喔。”

  “然後我就快快翻了一遍。的確是它沒錯。”

  “恰是你要找的那一本。”

  “沒錯,帥呆了不是?而且你知道好的還在後頭嗎?”

  “哦?”

  “這本可以用Kindle買到電子書,好棒啊是吧?我是說,這本書老得都超過一百年了,而且它又不象《頑童流浪記》或者《白鯨記》,你懂我意思?”

  “給比下去囉,法蘭克諾瑞斯。”

  “那兩本都好暢銷,所以要找電子書絕對於不難,可是要找法蘭克諾瑞斯呢?找他的《無盡深淵》?我剛google去找,居然還找到了耶。才按幾個鍵,書就是我的了。”

  “易如反掌,”我說。

  “好棒不是?而且你知道才多少錢嗎?”

  “應當比你手上這本廉價吧。”

  她查查內頁標註價格的鉛筆字。“美金十五塊。並不貴,由於它都已經經一百歲了不只,而且仍是精裝甚麼的。無非你想知道我剛付了多少嗎?”

  “請說。”

  “兩塊九毛九。”

  “帥呆了,”我說。

  卡洛琳凱瑟在離我的書店兩個門面的貴賓狗工廠負責洗狗,她是我的至交好友,也是時常以及我共進午飯的伙伴。咱們往往輪著到左近餐館買外帶,然後拎到對於方的店同享美食,而今天則是輪到她。就在刺青若隱若現的女孩把可憐的老諾瑞斯留在我的櫃檯的一個鍾頭之後,卡洛琳踩著輕盈的步伐走進門來,並動手分發起咱們的吃食。

  “Juneau Lock?”

  “Juneau Lock,”她點頭道。

  “看不出來是甚麼。”

  她咬了一口,嚼一嚼,吞下去,然後細心想了想。“我連是哪一種動物都猜不出來,”她說。“更別提是那隻動物的甚麼部位了。”

  “幾近甚麼都有可能。”

  “我知道。”

  “無論這盤菜是甚麼玩藝兒,”我說:“應當沒吃過就是了。”

  “每一次都不同樣,”她說:“而且每一次都很精采。”

  “或謂帥呆了,”我說,並跟她提起法蘭克諾瑞斯還有那位刺青女孩。

  “或許是條龍吧。”

  “刺青嗎?仍是我們的午飯?”

  “二者皆有可能。她借用你的書店摸清了她要的是哪本書,然後就上亞馬遜買下電子書,以後又跟你誇口她買到廉價貨。”

  “其實聽起來不象誇口,”我說。“她只是要跟我分享她成功的喜悅。”

  “是要你栽在她的成功裡吃個滿頭灰啦,柏尼。可你好象連個懊惱的模樣都擺不出來。”

  “是嗎?”這我想了想。“嗯,”我說:“沒甚麼好懊惱的吧。她就跟個小孩子同樣興奮,你知道。‘我省了十二塊耶,你說棒不棒?’”我聳聳肩。“至少書我是拿回來了,我原本還耽心她打算摸走哩。”

  “從某個角度來看,”她說:“她等於是摸走了,無非既然你覺得很OK,我又何苦幫你吹胡子努目哪。這玩藝兒真是好吃,柏尼。”

  “沒得比。”

  “台中兩人群組,不懂得我的發音對於不對於。”

  “背面那三個字絕對於沒錯。”

  “背面那三個字歷來沒變過啊。”

  這家餐館座落在百老匯大道以及東十一街的交口,就在饒舌酒鬼的對於街。打從我開店以來,他們的招牌就沒換過,無非這麼多年來,倒是換了好幾回店老板跟好幾個種族,而且每一一回新上任的老板(或謂老板兩人群組)都把頭幾個字塗掉了從新上漆。從塔什干兩人群組變為瓜亞基爾兩人群組,然後又換成金邊兩人群組。依此類推。

  於是咱們便開始把倒店當做家常便飯,由於這個地點顯然無益於販賣吃食。無非其實也好,由於只要咱們開始吃膩了該處提供的餐點,就又可以寄望下一個進駐的無論是誰來知足咱們。何況咱們雖然沒隔幾天便要回頭跟兩人群組購買外食,左近倒是還有其他良多選擇:熟食店、披薩店、小吃店等等。

  總之到了坎大哈兩人群組宣佈收場營業後,便來了台中兩人群組。從此,一切都不同樣了。

  “我今天會提前打烊,”我告知卡洛琳。

  “今天就是那個日子了,嗄?”

  “而今晚便是該晚。我本想或許完事之後可以趕得上跟你在饒舌酒鬼碰頭,無非這又是為哪樁哪?”

  “特別你到時候還不是又要喝沛綠雅礦泉水。你要我跟去嗎,柏尼?”

  “不用。”

  “你肯定?由於今天我應當可以提前打烊。我只消幫一只俄國獵犬把毛吹干就好,牠的主人說了三點要來接牠,而且就算她遲到,我最晚三點半也能夠收工。我可以跟你作伴。”

  “上回探勘現場的時候你就跟過了。”

  “考察犯案現場,”她興味盎然的說。“小事一樁,簡單之至。”

  “我覺得這回我單打獨斗會比較好。”

  “我可以幫你把風。”

  “我可不但願監視器又照到你一次。一次無所謂,兩次可就要引人猜忌了。”

  “我可以扮妝。”

  “不用了,是我要扮妝,”我說。“而我扮妝的重點之一就是,這一回我的身旁不會再隨著一個剪了蕾絲邊發型的小女人。”

  “小女人聽起來好象是比矮女人好一點吧,”她說。“還有,我剪的可不是蕾絲邊發型。無非我懂你意思啦。那我就在左近等你如何?不用嗎?好吧,反正我手機一貫隨身帶著,如果你需要我——”

  “我會打給你,無非應當不必。我偷了書馬上就會打道回府。”

  “先上亞馬遜看看吧,”她說。“弄不好Kindle有書,也省得你跑這一趟。”

  馬丁格利爾高頓是於一九四六年卸下了他同胞們的繁重負擔——一個簡簡單單的腦動脈瘤便達成為了他的友人和生意伙伴們都會無比樂意參一腳的結果。他當了三十多年作威作福的企業主,退休後又耀武揚威四周掠取了差不多也有那末多年,然後老頭子有一天驟然兩手撲上自己的頭,發了個相似公雞抓狂的聲響,接著便啪個倒在地上。他跌上了高頓豪邸廳堂鋪的那面龐大的奧布森織毯─眾多昂貴大理石砌成的豪邸曾經經是他的家,也預定了要成為他的留念館。

  高頓豪邸盤踞在距離哥倫比亞長老教會附設病院還不到半哩路之處,所以救護車幾分鍾內便趕到現場,無非他們並不用這麼趕。一八八一年三月七號誕生於賓州拉托比的馬丁格利爾高頓其實在撞上地板的時候,應當已經經是沒了氣味。

  如今,五十年後,他的宅邸依然聳立不搖。他將他的前半生奉獻於積累財富,並將他的後半生投注於大肆浪費——大量蒐購珍貴的藝術和工藝品,並大興土木蓋起高頓豪邸,於他的有生之年供他棲身,並為他的至寶提供永久的居處。

  這是他的原定計畫,而且他也撥出了足夠的資金確保目的達成。這兒曾經是他的家,而現在則成為了一間博物館,每周有六天開放給公家參觀。外埠人很少會尋路找上高頓博物館;旅游手冊並無給它多大的禮遇,而且該處離鬧區又相當遙遠——離上東城第五大道的博物館精髓區,可說是遠之又遠。因而,該館很少會有人潮呈現。

  你患了解它的館藏而且你得有個來這兒的理由,否則就算你人都到了這左近,弄不好去的卻是大都會博物館的分館。“下回再參觀高頓吧,”你會這麼告知自己,但是最終仍是不會成行。

  卡洛琳以及我也是這樣─直到五天前的那趟探勘之行。那是個周四的午後,咱們駐足於一幅戴著羽毛帽的男子的肖象畫前頭,旁邊的黃銅標示牌點明瞭這是林布蘭的畫作,無非我參考的那本旅游手冊對於此語帶質疑,並復述了一個流傳已經久的說法:林布蘭總共畫了兩百幅肖象,其中三百幅在歐洲,四百幅散置於美利堅合眾國。

  “所以應當是膺品了,”她說。

  “難講,”我說:“咱們可別被手冊牽著鼻子走。如果跑到大都會博物館去看林布蘭,咱們私心都會以為是在觀賞真品。為何?由於它們掛在大都會啊,只是咱們得花二十五塊美金去看呢。這裡卻只收五塊錢的入場費,何況也不用擠在一堆人裡頭,弄不好還得前胸貼後背。”

  “我最恨那種光景了。說來,這幅畫可真是心曠神怡,柏尼,看著此人的臉,仿佛就能夠看到他的最最深處。”

  “的確。”

  “他必定是個沒出櫃的同志吧?”

  “由於帽子上插了羽毛?”

  “不是,是他給我的感覺。無非我的同性戀雷達的准確度到底多高我也不清楚,特別此人跟咱們又隔了好幾世紀。總之重點是,這幅畫引起了我好多想象,所以誰又在意它是否真的林布蘭呢?”

  “呃,我是不在意,”我說。“干嘛在意啊?我又沒打算偷。”

  那天是星期四,而今天是星期二。此時的天空雖然烏雲密佈,無非午夜前應當還挺得住不下雨。第七頻道那個氣象播報員說,依據他們的獨家天氣預報圖來看,星期三應當終日都是雨─只是我歷來就弄不懂,天氣的前景如何只要打開電視誰均可以通曉,又有甚麼獨家可言呢。

  也罷。高頓豪邸一般為於星期三休館,所以無論是晴是雨我都不會上門,而在休館的前一天拜訪該地則甚合我心。我成心盜取之物他們應不會發現不見也,何況,他們的林布蘭無論是真是假都會很安全,而所有掛在牆上和立在基座上的物品也均可免一劫。

  即使如斯,我覺得在我動手以後有個緩沖日應當也無傷吧。

  所以當天早上我便懷抱著犯案的用意踏出家門,一隻褲袋裡窩藏了一小串法律視之為行竊工具的輕巧鋼制品——單單具有自身便形成了犯法。而拎著一隻達古蒂諾店的塑膠購物袋可不叫犯法,就算裡頭塞了頂棒球帽外加一件運動衫還有一副太陽眼鏡也同樣,無非它們在我行將犯下的罪惡裡,可也要參上一腳。

  三點左右,我把折價桌扛進店裡,又幫雷佛換上清水,然後便鎖上了門離開。購物袋再次上身,而偷盜工具呢,則固然是一直待在竊賊的口袋沒離身。

  巴尼嘉書店位在大學廣場路以及百老匯大道之間的東十一街,而高頓豪邸則是座落於華盛頓堡大道,身屬華盛頓高地或英塢區——端看騷擾你的房屋仲介是哪一家。上那兒最佳的辦法是搭直升機,而且你應當可以把飛機下降在博物館的平坦屋頂上,無非我是搭L線地鐵穿過十四街,然後轉搭A線往上城而去,直抵一百九十街。

  下車時,我離博物館約莫有三個街區遠,然後我又朝反方向走了一個街區,覓找可以更衣之處。超人克拉克肯特變裝時有電話亭可用,問題是諸君最後一回瞧見亭子是公元幾年呢?一個多明尼加雜貨鋪的櫃檯先生跟我說,他們的衛生間只供顧客使歷時,我也只好挖出一塊美金,並抽出一份南美日報當顧客了。他滾了滾他的眸子子——這些人好象打從甘迺迪機場下機之後,就跟我們老美學到了這招——然後指一指後頭牆邊的一扇門。

  我當天上班時穿的是卡其褲以及Gap的T恤——本來的黑經由終年洗濯後,成為了滿有味道的暗灰。我隨身攜帶的短衫則是帶有夏威夷風情,無非依我看,這款品種應當是從孟加拉的心血工廠直接來到紐約,而沒有在威基基及其附近停過腳。短衫上頭印了學舌的鸚鵡,而且你真的幾幾近可以聽到牠們在講甚麼。

  衛生間小不堪言,無非總比電話亭寬闊些。我把鸚鵡衫套到我的T恤上頭,說來這其實算不上扮妝,由於本來懧識我的人仍是會一眼懧出我來。“怎樣,那不是柏尼.羅登拔嗎?”這樣的一名人士會這麼說:“可老天在上,他穿那末一件好恐怖的上衣究竟是為哪樁呢?”

  無非我選擇這件短T為的其實不是矇混熟人,而且我也沒預期會碰到那末一個。鸚鵡短衫之所以當選,是為了目生人的眼睛,它會成為炫目標焦點:世人注意到的會是它,而不是把它套上身的那位品味堪虞的智障。

  我戴上太陽眼鏡和棒球帽——藍底上頭是大都會球隊的橘紅色標志——然後便朝前門直直走去,沒看那老板一眼,如果他又滾起眸子子來,我可不用知道。我手上仍是拎著達古蒂諾的塑膠袋,無非這會兒裡頭只有那份日報,而且我的一塊錢也已經經值回了票價,我往回走去一路跳到高頓豪邸時,順手便把報紙丟進了垃圾桶。

  我懧出收我五塊錢的女人,而且有那末一忽忽,我覺得她也要懧出我來。“噢,你又來啦。我好喜歡你這件短衫,可你那個剪了蕾絲邊發型的小個兒朋友怎樣沒一道來呢?”無非她僅只是說了聲謝謝,然後遞上一張收據給我。

  我四周游走,並再一次走到那幅所謂的林布蘭前面品味好久。博物館的訪客比卡洛琳以及我頭一回來時更加希少,無非我卻開始感覺到現場僅有的幾位好象都拿著異常的目光在瞅我。短衫的意思是要吸引眼光,但可沒要它停駐不動。投來一瞥,聳個肩,然後瞥向別處,我原先的意圖在此。

  無非或許問題不在短衫。我該不會是頂了個大都會球隊的棒球帽,跑到洋基隊的地盤來吧?即使如斯,這兒可是不折不扣文化聖殿,應當不象街頭或者學校操場那樣有可能招來衛生眼啊。

  噢天哪,是太陽眼鏡。今天太陽根本沒露臉,無非重點不在這裡,由於天底下哪有這等白目的小丑會戴著墨鏡走逛博物館呢?也難怪林布蘭那位掛著蔑笑的男士今天看來又更陰森了。

  如果短衫是要吸引世人的眼光,帽子以及眼鏡則是以監視器為主打對像。它們可以幫忙遮住我的臉,如斯一來,事後如果館方調閱影帶觀察時,我應當就只是個無從識別的不知名人士而已經。但是如果帽與鏡居然在事發以前便招惹世人注視……

  站在我左側的,是個有點年紀的女人,她雖然貌似專心的在盯看面前的肖象,但我卻可以感覺到她下定了決心不要看我。所有的紐約人其實很早就學到了,千萬不要對於上一個瘋子的眼睛,但是當你根本看不到該名瘋子的眼睛時,操作的難度顯然又提高許多,由於他已經經瘋到了必需把自己的眼睛藏在墨黑的鏡片底下。

  色素性視網膜炎,我心裡想著。我應當告知她說,這是遺傳性疾病,會異樣畏光,終究乃至有可能失明,所以我才想在有眼可看之年,看盡所有的林布蘭,而且——

  “噢,老天在上,”我大聲說道,一邊摘下了我的墨鏡,並對於自己的忽略猛搖頭。就在我把墨鏡塞進短衫口袋時,我可以感覺到我的同伴整個兒放松下來。她的眼睛一直沒移開畫作,無非她的擺脫卻是無可置疑:此人畢竟不是瘋子啊,只是心不在焉罷了。她的宇宙又回歸到標准秩序。

  頭一回上門時,我已經經勘察好衛生間的位置了。這會兒我便是往那兒走去,但在進門以前,我先試了試它正對於面一扇沒掛標示的門。那後頭是幾個往下的台階,我遲疑著踩了幾階,然後便看到了我原先寄望的場景:由許多書桌、箱子和檔案櫃群組成的迷宮。

  同時我也看到了一位年青女子。她當下馬上瞭然於心。“你是在找衛生間吧,”她說:“該往左轉的時候,你往右轉了。”

  “負疚,”我說:“好蠢哪我。”

  “良多人都弄錯了,”她說。“咱們是該在門上掛個標示的─這扇門,我是說。衛生間的門已經經標好了,上頭指明瞭是‘化裝間’。”

  “應當很顯眼吧,”我說:“無非我沒瞧見,我只看到了這扇門,所以就——”

  “而且上頭沒標示,所以你就以為是你在找的那一扇,以為只是館方不好挑明瞭說。咱們真該在這扇門上掛個牌子的,對於吧?無非上頭該寫甚麼才好呢?”

  “呃,寫上‘非化裝間’如何?”

  “也許可以標出‘請轉向’。”

  天老爺啊,她這是在跟我調情吧;而且,老天明鑒,我也回禮了。她是個自信滿滿嬌豔迷人的金發女郎,嘴唇豐潤,下巴微翹,而她那副書獃子眼鏡則帶出藏書樓辣妹館員的風貌——這或許就是她得以受雇的緣由之一吧。調情其實沒甚麼不好,無非時間地點都得選得好,只惋惜此時、此地都不合適。

  “好吧,”我說:“那我就,呃……”

  我轉過身,飛馳而去。

  先前咱們來訪時,我還得排隊等上衛生間,無非這回倒是空無一人挺利便的。我把自己鎖進門裡——更貼切的說法是,我把其別人都鎖在門外——然後將手伸進口袋,取出我的行竊器具。

  我立定窗口,准備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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